“女兒要嬌養(yǎng)兒子要賤養(yǎng),男人就應該自立自強靠自己,吃點苦怎么了?都三十六歲的人了,還這么不懂事,對,我是把錢都給了你妹妹,但你妹妹是女人,難道我不應該幫襯她嗎?”
我只是想要個說法,可在媽的眼里,卻當成了攜恩圖報,掙奪拆遷款,這讓我無比心寒。
“夠了!從小到大,你在意的就只是妹妹,卻把我當成狗一樣賤養(yǎng),你為什么要這么殘忍的對我,我到底是不是你親生的!”
我媽始終堅信,男孩要窮養(yǎng),女孩要富養(yǎng)這種毒思想,因此從小到大,她一直都偏心妹妹,吃穿用度,全都是最好的,什么好事,全都優(yōu)先想著她。
而我全都是用別人剩下的,就連上學的錢她都沒出過一分,全是我勤工儉學做兼職掙的。
這偏心程度,簡直到了令人發(fā)指的地步!
尤其是十年前商量誰來照顧媽的那一天。
我本打算讓妹妹留下來照顧媽,醫(yī)藥費生活費之類的由我承擔,畢竟我在市中心上班,月入過萬,而妹妹每個月工資,頂天了也就三千多。
但是李悅死活不愿意:“哥,照顧癱瘓是個體力活兒,又苦又累,就應該你們男人干,憑什么要我干?”
“我還得談對象呢,要是對方知道我家里有個癱瘓的媽,還是我在照顧,誰看得上我?!?/p>
面對這大不孝且無理取鬧的話,我媽非但不生氣,反而還十分認同,狠狠的訓斥我:
“就是,李陽,你真是太不像話了,你是男人,這種苦就應該你吃,讓妹妹吃苦算什么樣子,只有妹妹才是享福的命!”
“你現(xiàn)在立馬上把工作辭了,就在家里找份工作,就這么定了!”
因為妹妹不樂意,我媽就強勢逼迫我辭職,可不管我怎么勸說,她始終無動于衷,無奈之下,我只能遂了她的愿,選擇盡心盡力的照顧她。
而我妹妹,嘴上說要幫我分擔,實際上,她跑去外面工作之后,就很少回來過,生活費更是一次都沒有打。
更過分的是,她還在外面悄悄結婚了,根本沒有通知我們,騙男方我和我媽早就死了,氣的我火冒三丈。
可我媽非但不生氣,反而夸李悅聰明,要是別的男人看到自己是個癱瘓,絕對不愿意和李悅結婚。